公诉机关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。被告人韦XX,男,户籍地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。因犯强奸罪于2006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2015年7月刑满。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...查看详情 >>
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江汉人民法院XX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于2019年8月5日立案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XX公司上诉请求:撤销一审判决,依法改判。本...查看详情 >>
事实和理由:武汉XX公司、武汉XX公司分别为“XX包”APP平台注册用户中有借款需求和出借资金意愿者,提供网上小额借款居间服务。经撮合,被告即借款人(甲方)与出借人冯XX于2017...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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